强化农村社区治理 增强基层治理实效

   农村社区作为一种独特的社区形态,是在城镇化进程中通过撤村建居发展起来的,呈现出“非城非乡、亦城亦乡”的特征。我市从2013年开始,将宣州区、广德市、宁国市、泾县、旌德县纳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省级试点。目前,全市农村社区达标748个,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达标率为97.14%。

  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,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。农村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当前基层治理的难点,自治程度较低、治理人才匮乏、社会组织发展滞后、居民参与治理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,制约了农村社区治理效果。

为此,建议:

   (一)坚持党建引领,促进“三治”融合。健全市、县、乡镇(街道)、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,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社区治理方面的“领头羊”作用。要重点培育社区服务、公益慈善等各类社会组织,健全村(居)民自治、民主协商、社会参与机制,完善议事会、恳谈会、听证会等制度,引导各类组织、单位、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,健全完善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的自治体系建设,推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“三治”相融合。

   (二)加大工作探索,创新治理格局。经过前期调研,我们建议在市开发区飞彩街道率先探索建立“双网融合·党社共建”社会治理新模式,着力构建起大党建、大综治、大民生、大服务的社区善治新体系。将综合治理与基层党建“双网合一”,在政法和组织部门的指导下,以社区为单元,充分尊重住宅小区、商业街区的独立性,在4个社区科学设置18个管理服务网格。同时将社区党组织升格为党委,在网格上建立党支部,构建“街道党工委、社区党委、网格党支部、楼栋党小组、党员中心户”五级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。街道、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全部下沉到网格。广泛吸纳社区民警、在职党员、物管人员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,参与社区治理。

   (三)完善布局规划,突出产业带动。突出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和治理机制,高起点做好社区发展规划,合理确定配套产业和就业项目,引导农民向二、三产业快速转移,宜工则工、宜商则商、宜旅游则旅游。每个社区培育发展1-2个特色产业,发展股份制改革后的集体经济,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久动力。

   (四)深化体制改革,强化工作保障。科学调整社区规模,优化管理幅度和管理层级。一是科学设置社区居委会。如宛陵湖新城小区划归市开发区飞彩街道管辖,入住人口近2万人,按照3000-5000户规模设置居委会,可向上级部门申报设置成立新的居委会。二是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。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。三是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。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9级职员工资待遇落实;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按照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10级职员工资待遇落实。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,提升社区工作专业能力。

   (五)加大扶持力度,强化社区管理。尽快出台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扶持意见,围绕农村社区建设的土地、人才、资金等瓶颈因素,积极研究对策,加大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撑力度。在强化社区治理工作中,将政府公共职能逐步向农村延伸,打破行政村管理模式,设立管委会作为乡镇党委、政府派出机构,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构。结合省农业农村厅“益农信息社”工作,打通基层“信息沟通最后一公里”,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进程。聚焦我市城市建设“双百目标”,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向城镇居民身份转换,完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,保障他们同等享受医疗、社保、住房、失业、低保等政策。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工作,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,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,打造宜居宜业、共建共享的新型农村社区。(石川)

2020年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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